天水市抗旱防汛指揮部
關于全市重點防汛責任人的公示
為了切實加強防汛抗洪工作的組織領導,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和《甘肅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辦法》關于防汛抗洪工作實行各級人民政府行政首長負責制和部門崗位責任制的規(guī)定,各縣區(qū)對已建和在建(除險加固)水庫、重要河流所轄河段、重點防洪城市等重點防汛責任人進行了確認,按照分級負責、分級管理的原則已上報我部備案,現予以公示,接受社會監(jiān)督。
各縣區(qū)、各有關部門要切實落實分級責任制、分包責任制、崗位責任制、技術責任制等防汛責任制度,建立健全防汛責任機制,嚴肅防汛紀律。防汛責任人要以對黨、對人民高度負責的態(tài)度,提高思想認識,認真履行職責,切實負起責任,全面搞好防汛抗洪工作,確保搶險救災及時有效,確保人民群眾生命安全,確保最大程度減輕災害損失。 防汛監(jiān)督電話:0938-8212172
附件:
1、天水市重點防洪城市防汛責任人名單; 2、天水市小型水庫及天水湖防汛責任人名單; 3、天水市重要河流所轄河段防汛責任人名單; 4、天水市在建(除險加固)水庫防汛責任人名單。
二○一○年五月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