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劉盛發(fā)。 資料圖片
南都訊 記者黃怡 通訊員粵紀宣昨日,省紀委通報,據(jù)省紀委有關負責人證實,揭陽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劉盛發(fā)同志因涉嫌嚴重違紀問題,正在接受組織調查。
在揭陽市政府領導班子中,劉盛發(fā)的分工為協(xié)助市長處理市政府日常工作,分管市政府辦公室、應急管理、機關事務、駐粵駐京機構、行政監(jiān)察、糾風、法制、信訪、發(fā)展改革、城鄉(xiāng)規(guī)劃、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城市行政執(zhí)法、統(tǒng)計、財政、稅務、安全生產、經濟和信息化、能源工作和海港經濟區(qū)工作,聯(lián)系政協(xié)工作。
此前,揭陽市委原書記陳弘平、揭陽市政府副市長鄭松標先后于去年12月、今年3月被省紀委調查,并均于近日被開除黨籍、公職,兩樁案件都涉及巨額賄賂。與陳弘平、鄭松標相似的是,劉盛發(fā)也出生于潮汕地區(qū),并在揭陽長期任職,成長于本地。從1992年起,劉盛發(fā)已在揭陽工作了20多年,2003年6月晉升為副市長,2007年起任揭陽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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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jù)揭陽市人民政府網站公開資料顯示: 劉盛發(fā),男,廣東汕頭人,漢族,1962年2月生,學歷省委黨校在職研究生,工商管理碩士,1984年7月參加工作,1985年9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現(xiàn)任中共揭陽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務副市長、黨組副書記。
劉盛發(fā)簡歷
1981.09--1984.07 在韓山師專中文系讀書;
1984.07--1986.07 被省委組織部選調到基層鍛煉,任澄?h壩頭鎮(zhèn)政府辦公室資料員(其間:1985.11--1986.02參加汕頭市委第三期中青年干部培訓班學習);
1986.07--1987.12 任共青團澄海縣委副書記;
1987.12--1991.01 歷任汕頭特區(qū)區(qū)志辦公室、黨史辦公室副科級干事、副主任;
1991.01--1992.02 任汕頭特區(qū)管委會辦公室民政科副科長、龍湖區(qū)民政局副局長(主持全面工作,1992.02定為正科級干部);
1992.02--1992.07 在中共揭陽市委辦公室工作(正科級);
1992.07--1994.03 任揭陽市政府駐汕頭辦事處副主任(主持全面工作,正科級);
1994.03--1995.11 任揭陽市政府駐汕頭辦事處主任(副處級);
1995.11--1998.02 任中共揭陽市東山區(qū)委副書記、區(qū)管委會主任;
1998.02--2001.07 任中共揭陽市東山區(qū)委書記;
2001.07--2003.06 任中共揭東縣委書記、縣人民武裝部黨委第一書記;
2003.06--2003.08 任揭陽市政府副市長、黨組成員,中共揭東縣委書記、縣人民武裝部黨委第一書記(其間:1999.09--2002.07參加省委黨校在職研究生班經濟學專業(yè)學習);
2003.08--2006.12 任揭陽市政府副市長、黨組成員;
2006.12--2007.01 任中共揭陽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長、黨組成員;
2007.01— 任中共揭陽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務副市長、黨組副書記(其間:2008.10--2010.12參加華南理工大學EMBA班學習,獲高級管理人員工商管理碩士學位)。
廣東省第九、十一次黨代會代表,省十屆人大代表,中共揭陽市三、四、五屆委員會委員,揭陽市二、三、四、五屆人大代表。